2024年揚州化雨零星工程競爭性談判項目公告(變更)
本項目響應人資格要求3.3“響應人應具備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貳級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調整為“響應人應具備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貳級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特此澄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