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等7部?聯合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規劃》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協調,對“十四五”時期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指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進行了統籌謀劃,從4個方面提出了20項具體任務。一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實施耕地分類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險管控與修復、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試點示范等。二是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加強污染源頭預防、?險管控與修復、強化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等。三是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包括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著力推進養殖業污染防治、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整治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等。四是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包括完善標準體系、健全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強化科技支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