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通知》表示:1)要系統梳理《“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各項任務措施和2020年生態環境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反饋的VOCs治理問題,以及?期投訴的涉VOCs類惡臭、異味擾?問題,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回頭看”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2)針對當前的突出問題開展排查整治,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于2021年10月底前、其他地區于12月底前,組織企業自行完成一輪排查工作;3)加強指導幫扶和能力建設,各地要整合大氣環境管理、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隊伍,加強監測能力建設;4)強化監督落實,壓實VOCs治理責任。《通知》提到:中國中化等中央企業要切實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組織專業隊伍,對下屬企業開展系統排查,高標準完成各項治理任務。2021年12月底前,匯總集團排查清單和治理臺賬報生態環境部;整治基本完成后報送工作總結。中電聯、監測總站等相關部?請對《通知》給予重視,大力推進集團內系統排查工作開展,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加快解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